光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启明 |
□张 磊 戴启坤
“整体工作创一流、单项工作争第一。”这是光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启明为该院提出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围绕这一目标,该院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干警靠实干维护了稳定、靠实干化解了矛盾、靠实干营造了和谐、靠实干推动了发展、靠实干赢得了荣誉。该院2008年荣获全省“优秀法院”称号;2009年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省高院评为“全省社会法庭工作先进基层法院”,在全市法院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中荣获第一名,被市中级法院评为“优秀基层人民法院”,3个庭室获得省、市级荣誉,8名干警受到省级表彰,7名干警受到市级表彰。2010年以来,该院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做到“五个司法”,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坚持公信司法 维护司法权威
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打牢公信司法的基础。该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大力实施“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工程,实现了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的统一。今年已审、执结案件1640件,审限内审结率为100%,案件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
加强审判管理,保证公信司法的落实。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制订并完善了《法官绩效考评办法》、《审判流程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编发了《光山县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汇编》,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实现法院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以及后勤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实现公信司法的效果。该院积极探索执行决策、执行实施、执行监督分权制约机制,因案制宜,逐案分析制订执行方案。开展了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执行积案百日攻坚”等活动,设立“执行110”工作室,促进了执行工作有效开展,目前共执结案件212件,执结率为93.4%。
积极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影响公信司法的难题。该院对涉诉信访问题,找准症结所在,抓住主要矛盾,探求治本之策。一是建立立案信访评估机制。二是落实办理涉诉信访案件责任制和审理案件信访责任终身制。三是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突破月”活动。院长周启明亲自担任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听取涉诉信访案件汇报,研究化解积案方案。目前,该院共接到各级机关批转及当事人来访信访案件98件,已办结93件,结案率97.9%。
坚持和谐司法 化解社会纷争
和谐的司法理念。该院一是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各方配合支持,依法妥善处理好各类群体纠纷,使一部分老大难案件得以化解。二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便民措施,真正做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三是办好“十件实事”,取信于民。四是扎实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上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发放便民联系卡,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求助。截至11月份,共接到求助53起,都给予了解决或答复。
和谐的审判方式。该院坚持“调解优先”的理念,将调解贯穿至审判工作的每个环节,力争“案结事了”;将社会矛盾化解的关口前移,在全县设立8个便民联系点,派驻法官,指导民调机构化解纠纷;开展巡回审判,今年以来,各审判业务庭巡回审判案件500件;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团制度,目前人民陪审团已参与审理案件8件,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工作的渠道。
大力推进社会法庭工作。目前,全县共设立了19个社会法庭,选任社会法官150人,通过社会法庭调解案件383件,在减少法院工作压力的同时,使更多的社会矛盾得以及时有效的化解。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该院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成立司法救助基金,对特困刑事案件被害人和执行不能案件申请人、信访案件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家庭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免,确保其打得起官司。2008年以来,共落实司法救助500余件(次),减缓免收诉讼费65万余元;为特困刑事案件被害人和执行不能案件申请人、信访案件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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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个司法” 提高审判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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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能动司法 服务发展大局
围绕大局抓审判。一是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经济合同纠纷、企业破产案件。近年来,该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7件,已依法终结14件,有1000余人重新走向工作岗位,4000余名职工领取安置费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三是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组织法官走访企业20人(次),解决企业商事纠纷案件68件,提供法律咨询30人次,举行法制报告2次。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五是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主动到中小学上法制课12次,受教育师生3万余人;全年各类宣传稿件被媒体采用1595篇,其中国家级208篇,省级889篇,市级498篇。
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抓审判。2009年以来,该院围绕全县试验区建设工作,积极行动,制定《服务和保障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编印了《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法律手册》3000余册,发放到村民手中,指导他们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围绕法治建设抓审判。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支持和监督作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今年已依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5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65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4条。
坚持阳光司法 满足人民期待
落实司法公开原则。一是落实案件公开审理,以公开促公正。二是建立定期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各界通报法院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理情况。三是完善法律文书上网制度。2010年度已在网上公布裁判文书719份,上网率达到100%。四是广泛收集舆情信息,及时进行反馈。
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将人民陪审员参审纳入业务庭年度绩效考评中,为其参审提供保障,确保其各项权利得到有效的落实。目前,人民陪审员已参审各类案件500余件,其中调解撤诉的有400件,调撤率达到80%。
创新司法公开有效形式。落实旁听制度,全年共有6万余人参加了各类案件的旁听;实行"法院开放日"制度,今年已邀请了学生、武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300人(次)来该院参观并旁听了刑事案件庭审。
坚持廉洁司法 树立法院形象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积极开展"建设学习型法院、争做学习型法官"活动,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建设,提高法官业务水平。通过学习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绩效考评等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法官特别是年轻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社情民意的能力、法律精神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狠抓工作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一是强化宗旨意识,落实接待当事人的"三个一",即一句问候、一杯热茶、一声送语。二是培养法官的为民情怀,做到一切为群众着想。三是加强窗口建设。在审判楼大厅设立导诉台,引导当事人参与各项诉讼活动,方便群众。
狠抓廉政执法建设,严肃办案纪律。坚持“五个严禁”,推进司法廉洁;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洁意识;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纠正“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抓好廉洁司法的制度建设,使干警有章可循,严格自律。
狠抓“一岗双责”,强化内外监督。院长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在全院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机制;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实行廉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五禁止"、"十不准"等各项禁令,公开24小时举报电话和投诉邮箱,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五个司法”,使光山县法院的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光山县法院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为建设魅力光山,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