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夏青云

特约记者 汪 海 周 辉

如果说检察事业是灿烂的太阳,那么罗山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高尤玲就是一缕阳光,虽然微弱,但一样闪亮;如果说检察事业是浩瀚的大海,那么高尤玲就是一朵浪花,虽然渺小,却一样奔腾。在过去的岁月里,高尤玲迎着风雨,踏着坎坷,用青春、用热血、用奉献、用追求,书写了自己无悔无怨的闪光人生。

如果你去探寻高尤玲的人生轨迹,你会发现,各种荣誉证书已作出了最好的说明。参加工作13年来,她共荣获市级荣誉7个、县级荣誉4个、院里荣誉10个,每一个荣誉的获得无不记载着她对检察工作孜孜不倦的追求,映衬着她用青春丈量检察工作的艰辛、快乐的岁月。

努力学习是她永不停止的脚步

“打铁先需自身硬”,高尤玲深知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需要永无止境地更新知识和提高素质。十多年来,她把每次工作岗位的变换都视为学习和磨砺的机会,克服各种困难,完成了信阳师院法学专科、郑州大学法学本科的学习。为进一步提高素质,她狠下心把正在吃奶的儿子放在家里,自己则住在办公室进行每天12小时以上的学习,热了洗一把脸,累了趴在办公桌上小憩一会儿,饿了就泡碗方便面冲饥,功夫不负有心人,她顺利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证资格。与此同时,她力求从不同角度审视案件的事实、证据,总结案发原因及特点,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她撰写的文章被高检院、省检察院、市检察院转发数篇,为领导决策提供了详实的参考。

默默奉献是她每天工作的全部

检察院的职责很神圣,但具体到每项工作又很琐碎。办好每起案件、填报每一份案卡、撰写每一篇信息,甚至接听每一个电话都事关检察机关的形象。13年来,高尤玲始终保持着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正确处理公与私、得与失、苦与乐的关系,扎扎实实干好工作。无论在任何岗位、任何环境,她从未怨天尤人,小到捡起一个烟头,大到正确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她始终勤奋工作,不因领导在与不在而改变,尽心尽力、圆满高效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在“百万案件大评查”活动中,为把工作做得更完美,她每天中午把孩子寄托在学校,自己则利用这段时间设计评查卷宗,准备各种资料,完善评查卷宗等。

保持廉洁是她照亮别人的一面镜子

在工作中,她牢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宗旨,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做到秉公执法、廉洁执法。在案件面前,她从不徇私情;在人情面前,她从不迷失自己;在金钱面前,她从不失去平衡,时时刻刻用廉政建设的要求约束自己,分分秒秒用检察职业道德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多年来她曾多次严词拒绝送礼说情的人,做到了“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坚定地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追求公正是她无悔的使命

在刑检部门工作7年来,她所办理的案件有180余件,批捕率和起诉准确率均达100%。在办理公安部督办的李某某特大团伙系列盗窃汽车案件中,她充分、准确行使检察职能,24小时吃住在办公室,仅用1天时间就依法批准逮捕4名犯罪嫌疑人,并依法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5人。目前,已有3名罪犯被判处重刑,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得到了更好的诠释。在办案的同时,她化解社会矛盾73起,将一件件邻里纠纷成功化解,当“执法如山促和谐,热情服务为人民”、“一心为民,清正廉洁”等一面面锦帜送到她手中时,她露出了会心的微笑,她知道这是对她工作最高的褒奖。

高尤玲只是检察队伍中普通的一员,然而她却有一种无需声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一种洗涮了偏激的淡泊和从容,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把自己对检察事业的那份爱,诠释得淋漓尽致、轰轰烈烈,这就是她,新时期的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