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蒋 荟)光山县法院在开展“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活动中,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作用,构筑司法和谐的第一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指导,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成效的提高。该院针对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相对贫乏的情况,通过加强培训、接受咨询或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等方式,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促成大量矛盾纠纷由人民调解员就地调解解决。

改革立案模式,促进非诉解决纠纷量的提高。该院将立案工作由原来的“立案登记制”变更为“立案审查制”,对未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就向法院起诉且存在调解空间的案件,立案前由法院邀请或委托人民调解员参与或单独进行调解,使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

加强诉调对接,促进诉前调解工作可信度的提高。该院通过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完善机制,促进法院立案、诉讼调解、执行、信访等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有效对接,搭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联系有序、良性互动、便捷顺畅”的对接平台,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