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华锐学院教师为大一新生发放医保卡

□本报记者 赵 锐 文/图

“我们给今年的新生办理了大学生医保。这不,正加紧把医保卡发放到学生手中。”11月14日,信阳华锐学院负责医保工作的老师告诉记者。政府出台的这项政策,给在校大学生带来了实惠,为他们平安度过大学生活提供了保障。

在信阳华锐学院记者见到了三名刚领到医保卡的大一新生,他们对医保卡都表现了高度的认同。来自漯河的大学生银媛媛说,领到医保卡时很高兴,以前觉得看病贵,现在没有了后顾之忧。来自平顶山的大学生冯玉朋说,人人都会生病,医保卡让我放心了,我还专门打电话把参加医保的事告诉了父母。

据了解,按照规定,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交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是依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应标准执行。参保筹资数额为每生每年105元,其中个人交费20元,其余85元由财政负担。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大学生则不用交费,由财政全额负担。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不受户口和年龄限制,大学生交足医保费后就可享受医保待遇。除了大病以外,大学生还可以享受意外伤害医保,年最高医保待遇为8万元。参保大学生治疗疾病所花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50%;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出钱;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根据就医医疗机构的类别,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按比例承担。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大学生医保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包括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费用)。

信阳师院负责学生医保的教师王玲对记者说,政府出台的这项政策,给在校大学生带来了真正的实惠,基本可以保障他们能平安度过大学生活,尤其对贫困大学生来说意义重大。学生在生大病的时候,能够得到政府的医疗补贴,很能温暖学生的心。

信阳师院学生处的柳士刚告诉记者,政府推行的大学生医保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每一位大学生的切身利益,也是解决大学生病有所医、病有所保的一件大好事。大学生正处于青春年华,防患于未然是现代人应有的观念。为了让大学生真正了解城镇医疗保险的政策,信阳师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通过宣传页、展板、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增强了学生参保的主动性。学院今年入校新生有5928人,截至目前参保新生有5459人,参保率达到92%。

2008年浉河区调整居民医保政策,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范围,两年来,通过浉河区医保中心的积极运作。目前,这项工作进展顺利,学生参保踊跃。

浉河区医保中心城镇居民医保科科长乔燕介绍说,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是医保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延续,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医疗保障的关心,从根本上解决了大学生的医疗费用问题。同时大学生医保也有其特点,在待遇方面,大学生医保和普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区别。普通参保居民不享有普通门诊待遇,而大学生实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每人每年40元,当年如有结余,可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也就是说,大学生参加医保,除了能享受居民医保保大病的待遇外,在学校选定的医疗机构还可以享受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一定比例的报销待遇。

同时,针对大学生的流动特点,对异地就医也有规定。如大学生在寒暑假、实习和因病休学期间在异地患病,可选择在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异地就医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从市内4所大中专院校来看,参保大学生有25006名。自实行这项政策以来,有100多名大学生因住院或意外伤害治疗而发生的费用得到了及时报销。

大学生参保是一项惠及数以万计大学生的民心工程,它既可以减轻大学生的家庭负担,又可以他们的解除后顾之忧,进一步提高了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