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代余 田连合)近日,明港交警大队成功查获一辆涉嫌盗抢车辆,这是该大队开展“中原卫士杯”打流追逃工作以来取得的又一战果。

11月11日,明港交警大队镇区中队副中队长陶世国带领中队人员在明港机场路口开展“中原卫士杯”打流追逃和交通违法整治工作。10时许,一辆灰色五菱微型面包车驶过,见该车前车牌有破坏痕迹,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下来进行检查,发现该车车况较新,前车牌号“豫A7H3XX”中的“豫”字却残缺不全,无后车牌,驾驶员未携带驾驶证;进一步检查又发现该车玻璃代码被刮掉,车架号磨损难以辨认,且车内存放有假机动车号牌。经初步分析,该车有盗抢嫌疑。按照“四查四挖”要求,大队长郭远立即指示民警将该车带回大队做深入检查。为尽快查清该车相关情况,按照郭远的安排,大队政委张新发一方面安排民警登陆交警信息平台“车辆盗抢网”进行比对;另一方面对该车驾驶人进行盘问。经一个中午的紧张工作,初步核实该车车主为黄某某,系周口市商水县姚集乡某某村人,其车于2010年8月6日被盗,8月7日黄某某到公安部门报案。经盘问,该车驾驶人徐某,男,38岁,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某村人,系刑满释放人员。据徐某称:2010年8月,其通过朋友介绍,在南阳以1.2万元将该二手车买回。

在与周口警方联系,确定该车车主黄某某确有车辆被盗报警记录后,因徐某有重大盗抢车辆嫌疑,按照管辖规定,明港交警大队于当日下午将车辆和驾驶人徐某移交明港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处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