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委常委 常务副市长 李广胜
同志们、广大市民朋友们:
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次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十年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从11月1日起,第六次人口普查开始正式入户登记。为切实做好全市人口普查工作,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人口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影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建国以来,我国先后进行了5次全国人口普查,获得了大量的人口基础数据,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既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起始之年,还是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一个中间年份。为科学判断评价小康社会的发展进程以及制定新的五年规划,需要我们对人口规模、结构、素质、分布等一系列人口基础数据,加以定性与定量分析研究和利用。组织开展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摸清人口底数,势必对新世纪、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极其巨大的作用,意义极其深远。希望各级政府和普查机构要站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生活改善、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做好做实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二、密切配合,高质量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总动员,也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因此,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政府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也需要广大市民朋友给予理解、主动支持。
一要加强部门协作。相关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合作,做好这项工作。统计部门作为主要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公安部门要维护好社会秩序,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计生、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提供有关数据信息,确保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二要依法规范普查。普查员在执行普查任务时,要严格按照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主动出示普查证件,耐心讲解政策,有权要求普查对象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信息,并对在人口普查中所知悉的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或家庭情况,依法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对象拒绝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人口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三要确保普查质量。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立身之本,是统计工作永恒的主题。普查数据是否真实可信是衡量普查成败的唯一标准。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省、市普查办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建立健全质量分级负责制,采取技术手段,加强对各个阶段数据质量的全过程控制,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若人口普查机构不执行普查方案的,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的,要求人口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人口普查资料的,未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报送人口普查资料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人口普查资料毁损、灭失的,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由本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三、消除顾虑,如实申报人口普查信息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调查。此次人口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等个人信息;行业、职业、社会保障等经济特征;人口的地域和迁移特征;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状况等。人口普查的调查内容涉及多项公民隐私,为充分保障被调查者的隐私权,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专门选配了一批思想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的同志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及普查人员不得泄露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对于普查获取的数据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进行处罚的依据。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大人口普查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争取群众的大力支持。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理解人口普查,自觉配合调查,主动接受询问,如实回答提问,确保入户登记获取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
同志们、广大市民朋友们,第六次人口普查已经正式启动,我们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与大力支持下,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配合,有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和四万人口普查人员的奋力工作,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