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征
“蜗居”、“蚁族”、“房奴”、“裸婚”……近几年,这些流行的热门词汇,说明房价之高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不可承受之重”(2010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
其实,大家都知道,住房建设就要以满足居民自住为主要目标。换言之,盖房子为居住,而非投资炒作。然而,现实生活中,一边是大量需要住房的居民买不起房,另一边则是空置许多房屋。显然,个别购房者买了房并不是为了居住。快速上涨的房价,导致一些中等收入的家庭买不起房。另据央行定期公布的针对储户的调查中,认为“当前房价过高”的居民一直在70%以上。凡此种种,导致住房问题成为当前的社会热点。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介绍,2009年中国城镇化发展水平达46.6%,保守估计,到2020年我国城市化率将达55%。按照相关规划,未来10年中国的人均居住面积将达35平方米,而2008年这一数字为28平方米左右。这意味着未来10年全国城市住宅的需求会突破40亿平方米,相当于每年新增4.2亿平方米。如果以2020年中国总体上的城市化率达55%左右来看,平均每年要提高一个百分点,加上这期间的新增城市人口,那么,未来每年产生的住宅需求将突破8亿平方米。这对住房供应来说,是个巨大的压力。“可以说,我国城镇住房存在着‘绝对短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认为,1999年以来,中国在城镇中建了将近80亿平方米、7000万套的新房,相当于我国2008年2亿城镇家庭的35%住了新房。即便如此,每百户城镇家庭中,每年也只能有三、四户能住新房。这种“绝对短缺”需要二、三十年的努力才能消除。如此看来,住房供应还需要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才能满足城镇居民对住房的需求。
由此想到,一方面是需求持续上升,另一方面,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应该承认,我国房地产市场发轫10多年,体制机制尚不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认为,“快速城镇化阶段,大量居民需要改善住房条件,以及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决定了我国的住房制度发展,不能走高房价、高泡沫、高耗能、大户型的道路,应该以满足居民自住为主要目标。”今年国庆节前夕,旨在细化房地产调控“国十条”落实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再度给今年以来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加码,及时遏制了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的过热迹象,调控的效果进一步显现。在市场普遍怀疑本轮调控又将以“屡调屡涨”的局面结束时,国家再次给调控加码,彰显了调控取得成功的决心。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为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国六条”、“国八条”、“国十条”等短期政策不断出台,但被市场“消化”的节奏越来越快,使人们对调控的效果普遍感到心里没底。因此,在出台短期政策之外,兴利除弊,改革创新,加快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笔者以为,特殊国情和快速城市化阶段,住房必须“给人住”,这就要厘清“房子是什么,土地值几何,政府职责何在”等最起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