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 柳)两年来,浉河区区委、区政府切实把农村低保列入试验区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该区各级成立了低保民主评议小组,实行了“阳光”操作,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较好地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低保全社会发放。
目前,全区农村低保对象达到8947户,17992人,今年1月至9月份共发放低保资金971.55万元,月人均补差60元,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农村和谐稳定发展。
在推行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中,浉河区民政局把建立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配套,操作性强的农村低保制度体系,作为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建设的关键来抓,严把三个关口,确保应保尽保。一是把好收入核算关口,完善低保标准制度。针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查难这一问题,该区指导各乡镇,在全区各村成立家庭收入核算评估小组,小组成员由群众威信高,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的党员或村民代表担任。在具体工作中,评估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的低保标准入户调查,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逐一核算,确保了家庭收入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二是把好民主评议关口,完善民主评议制度。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根据“4+2”工作法,对新增或调整低保对象实行全方位审核评议,即村民代表评议,村支两委评议,乡镇低保审核小组评议和区民政局审批小组评议的工作方法,做到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切实杜绝了“关系保”和暗箱操作现象。三是把好审批程序关口,完善审批把关制度。在低保审批过程中,该区坚持“四严”“三公开”“两核实”“四不批”。“四严”即严格程序,严格对象,严格标准,严格纪律;“三公开”即公开政策,公开保障对象,公开保障金额;“两核实”即核实家庭成员,核实家庭收入;“四不批”,即对条件不符的不批,不按程序申报的不批,手续不全的不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批。同时,为实现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浉河区民政局随时受理低保申请定期开展复核工作。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变化状况和人员增减等情况,随时办理停发、增发或减发低保待遇手续。近期,经过该区民政局检查复核认定,原低保对象退出人数3535人,新增低保人数3989人,有效地提高了规范化管理水平。
今年7月,该区又在全市首批推进90岁老人和80岁以上的在乡复员军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每人每月享受最高标准80元。
由于浉河区农村低保严把三关,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透明”,杜绝了违规操作现象发生,做到了“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切实维护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让贫困群众充分享受“低保阳光”,对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