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 进 柳 烨)今年以来,罗山县山店财税所在票据管理工作中严把“三关”,进一步提高了票据管理水平。

一是严把票据登记关。该所实行“一本通用,分项登记”,改变了过去一种票据用一本领购证的不规范、不科学的做法。

二是严把票据领销关。凡纳入该所统一核算的单位所使用的财政票据,统一由该所领取、发放、核销。票据核销实行“以旧换新,限期核销、年清年结”制度。各单位购领的票据不得跨年度使用,每年年终前必须将当年购领使用的票据结算一次,并将未核销的票据拿到该所核销,确保票据使用和管理的规范。

三是严把票款核对关。该所进一步加强票款的核对工作,指定专人核算各单位的收款、缴款与票据核销的存根联金额是否相符,如不符,立即查找原因,直至相符为止,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从源头上杜绝了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