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其辉 程桂云

息县关店乡某村村民徐某,现年28岁,长年在外务工,妻子带着女儿在家种地。2009年年底,徐某在浙江省诸暨市务工时认识了年轻美貌的同县老乡王某,徐某隐瞒了在息县老家已有妻儿的事实与王某恋爱。两个多月后,王某得知徐某在息县老家已有妻儿的真相后,便故意躲避徐某,拒绝与徐某继续交往,但是,徐某仍不甘心,死死纠缠王某。

2010年2月6日,徐某在电话中与王某发生争执,遂携带一把菜刀和一塑料桶汽油来到王某父亲家中,与王某父亲发生冲突,徐某将携带的汽油倒在王某父亲的客厅地上,并用菜刀将王某的弟弟手指划伤,又拿出打火机欲点着汽油,王某父亲及时夺下打火机,及时报案,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当场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抓获。

2010年5月12日,息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入侵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

此案中,徐某隐瞒自己的婚姻事实与王某发生恋爱关系,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