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光山县检察院受理了潘某与光山县某公司的欠款合同纠纷申诉案。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了解到此案是在1990年发生的欠款纠纷,欠款的金额是48111元,到目前为止,利息有12万多元。案件时隔20年,许多证据的调取十分困难,再加上潘某已是年逾七十的老人,其他当事人有的已经去世,如果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问题不一定能得到圆满的解决。他们便分别找到双方当事人耐心做调解工作,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同。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该公司给予潘某本金48111元,利息31889元,共计8万元,此案了结。
(东 超 祖 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