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帆 祁怀志)为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积极作用,根据近年来积累的经验,罗山县法院建立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长效机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建立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机制。该院从业务庭中抽调一批审判经验丰富,并有一定理论功底的审判人员,每季度对辖区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还为每位人民陪审员征订了《司法文件选》、《人民法院报》等法律书刊。

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网络机制。该院将辖区的人民陪审员信息统一进行微机管理,并将人民陪审员的名字、联系方式印制成卡片,发放给群众,当事人可随机选择自己信任的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

建立陪审员目标考评机制。该院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并规定各审判业务庭的审判人员每年至少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一次,每多一次,该院将给予庭室奖分,并把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多少作为年终评选优秀审判员、先进庭室的一项标准。

今年2月至7月,该院共邀请人民陪审员154人次参加150件案件的审理,其中调解123件,调解率达82%,所参审件无一起矛盾激化和上访信访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