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其辉 李 卫)为提高案件调解质量,达到平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少缠诉信访、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息县法院要求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增强责任心、平常心、公正心、忍耐心,全力开展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水平,使调解成功率不断上升。
该院一是要求法官在案件调解中必须具备强烈的责任心。要深刻认识到审判工作为和谐稳定大局服务的重要性,以及现阶段法治水平和大众法律素质之下,诉讼调解具有的重要意义。法官要把乐于调、善于调、强于调作为审判工作的一项准则,增强调解结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每案必调,不让一件案件带着不稳定的隐患出门。二是要求法官在调解中具备平常心。要尊重当事人,放下法官的架子与当事人平等、坦诚地沟通交流,拉近当事人与法官、与法院的距离,使当事人信赖法官,乐于接受法官主持的调解。三是要求法官具备超强的忍耐心。法官要把提高修养、加深涵养作为必修课,不管是在庭上还是庭下,都要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各种意见和理由,甚至牢骚抱怨,对当事人一些不理智的言行要耐心地进行教育疏导,让当事人有理讲出来、有火发出来,待其心平气和后再进行调解。四是要求法官用公正心换来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同,时刻保持中立的立场、公正的形象,避免引起当事人的任何猜疑。调解中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证据情况、实际损失、经济条件、今后生产生活等因素,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促使一方或双方让步的情况下,使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大体维持平衡,使调解易于被当事人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