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我市一些地方少数单位出于部门利益,非法使用卫星电视干扰器,导致部分地方卫星电视信号受到干扰,人民群众不能正常收看电视节目,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禁止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卫星电视干扰器的紧急通知》精神,为保障广大群众正常收看卫星电视节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将禁止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卫星电视干扰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研制、生产和销售卫星电视干扰器。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设置、使用卫星电视干扰器。

三、非法设置、使用卫星电视干扰器,对国家卫星广播电视传输信号故意干扰,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四、信阳无线电管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卫星电视干扰器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对违法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进行查处;对造成重大干扰事故的,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非法研制生产和使用卫星电视干扰器行为的,应向信阳无线电管理局举报,举报电话:0376-6366283。

特此通告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阳无线电管理局

201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