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蔡新恒)为深化反腐倡廉工作,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警,近日,潢川县公安局出台“七要七不准”规定,全面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七要七不准”规定,即一要廉洁从警,不准利用公安审批、办理户口、出入境证件、车辆牌证、消防建审等权力谋私,或接收礼品、礼金;二要防微杜渐,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三要维护形象,不准参与公共娱乐场所的开业、庆典活动;四要严于律己,不准参与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的娱乐活动,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免费娱乐活动;五要勤俭节约,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必要的应酬要控制在一定的标准之内,并尽量减少次数和陪同人数;六要不贪不占,不准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或条件向企业搞摊派,或是以各种名义长期占用企业的资金、财物;七要公正无私,不准利用职权,为亲属、朋友说情,办违反规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