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侨务部门立足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认真宣传贯彻涉侨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维护侨胞侨企合法权益,凝侨心、聚侨力,充分发挥侨界优势,激发和调动广大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热情,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新生代华侨的逐渐增多,国内的涉侨政治、经济、人身、财产、投资等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复杂,当前和今后在“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中还会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对“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的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的广度和深度还有一定差距,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普及性还有待加强。二是大桥务观念需要树立。我市侨情在持续变化,侨情调查力度不够,对侨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甚少,现有侨情掌握不够全面,侨务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海外侨务工作需要加强。三是侨务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全市的侨务工作机构配备还不够齐全,个别县(区)外侨办还未挂牌,侨务工作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经费、办公设施、交通工具不足,能掌握外语的工作人员匮乏,影响了侨务工作的展开。四是侨务优势未能充分发挥。全市侨资企业偏少,部分县区未实现“零”的突破,侨务工作与经济工作结合的空间还很大。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侨务工作,会议要求:
一、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侨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侨务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三个最大限度”、“四个作用”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按照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意见要求,把侨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树立“大侨务”观念,充分发挥侨务联动机制的作用,努力开创侨务工作的新局面。
二、要进一步做好“一法一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侨法的政策性、政治性较强,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护的关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归侨、侨眷独特作用发挥的重视,其贯彻落实需要各级政府更加重视,需要社会各界更加理解,需要各联系部门更加努力。因此,要进一步宣传“一法一办法”,同时还要加大对偏远地区、山区的普法宣传,真正做到不留死角,营造知侨法、懂侨法、用侨法的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的侨务法制观念,把侨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建立完善侨务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要构建大侨务的工作格局,加大统一协调力度,细化各涉侨部门的职责,把依法护侨责任落到实处,为创新侨务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定期开展涉侨执法监督检查,解决侨胞重要投诉案件,有效维护侨胞侨企的合法权益。建立依法护侨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依法护侨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由政府领导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涉侨重大事项。
四、切实搞好侨情普查工作,澄清侨情底数。全面摸清侨情是做好侨务工作的基础。近年来,我市内外侨情变化很大,随着老一代华侨华人的日益年迈,新生代华侨华人开始走向前台。新形势下,新生代华侨华人已成为侨务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进一步澄清。当然,侨情普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协调多个部门相互协作,也需要新华侨、华人、归侨、侨眷的主动配合,全市上下都要关心普查、支持普查。
五、要进一步加强基层侨务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信办文[2010]77号文《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外事侨务工作机构的通知》精神,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借鉴商城县的做法,把侨务工作人员选强,增加侨务工作经费,改善办公条件,做到职能专人担、事情专人办、来访有人接、服务有人搞、工作有条件。认真抓好侨务干部的培训,提高侨务干部政策理论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侨务干部队伍。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
201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