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中央颁布了《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2010年3月,中央办公厅、中组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2010年6月,省委印发了《关于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新形势下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前,2008年10月,市委也出台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自荐、测评、考核、票决、交流工作常态化的意见》,在全市大力实行“五个常态化”,积极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日前,记者就大家关注的问题,采访了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
记者:近年来,我市积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全市大力实行“五个常态化”,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请您简要谈谈提出“五个常态化”的背景。
负责人: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握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改革方向,不断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相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能否选准人、用好人,以正确的导向引导干部、激励干部,激发干部投身科学发展的热情,顺利实现市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争当中原崛起生力军、建设魅力信阳”的奋斗目标,关键在党,关键在干部。市委提出“五个常态化”,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推动科学发展需要“五个常态化”,二是发展党内民主呼唤“五个常态化”,三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催生“五个常态化”。正因如此,在2008年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上,市委按照党的十七大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在总结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思路,提出并在全市实行了“五个常态化”,努力推进选人用人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随后,市委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自荐、测评、考核、票决、交流工作常态化的意见》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五个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五个常态化”在全市得到全面实施。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五个常态化”的内容。
负责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五个常态化”,就是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通过实行自荐常态化、测评常态化、考核常态化、票决常态化和交流常态化,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努力打造干部选拔任用的“阳光流程”,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具体来讲,“五个常态化”的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四化”:一是内容科学化。就是通过不断探索和总结,逐步明确自荐、测评、考核、票决、交流等“五个常态化”的具体内容,使干部选拔任用更能体现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要求,更加符合干部成长和人才资源管理的基本规律,增强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公正性。二是程序规范化。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合理设计干部自荐、测评、考核、票决、交流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程序,以程序的规范性保证选人用人的科学性。三是运用经常化。就是把自荐、测评、考核、票决、交流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经常性方式,通过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避免运用上的随意性、偶然性、间歇性和不确定性,使干部选拔任用的好形式、好办法能够长期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四是措施配套化。适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由单项突破向整体推进、综合配套转变的趋势,把干部自荐、素能测评、综合考核、票决决策、干部交流这五项改革措施作为一个相互衔接的有机整体来推进,增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性,发挥规模效应,不断提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五个常态化”的五个方面犹如五环,既自成体系,又环环相扣,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从整体上保证了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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