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戴新义 丁智厚)近期,市司法局认真落实“三具两基一抓手”,积极创新狱所管理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狱所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狱所管理手段,确保狱所实现持续安全稳定。
一是进一步强化管理工作职责。该局作为狱所主管部门,对狱所的安全稳定、教育改造、生产经营、队伍建设等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该局监狱劳教管理科作为局职能科室,具体履行对狱所的管理、审批、指导、监督等职责。
二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该局加强对狱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等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狱所防控排查、教育转化、应急处置、领导责任“四项机制”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狱所安全稳定;加强对狱所生活保障情况的督查,切实维护罪犯、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落实教育改造工作。该局认真开展对罪犯、劳教人员入出狱所教育、个别谈话教育和“三课”教育,对不能按规定完成“三课”教育任务的,责令停产补课。
四是进一步严格执法审批程序。该局要求,办理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需向市司法局主要领导报告后再提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审判机关审批;办理劳教人员所外执行、所外就医,需经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审核后再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罪犯临时离狱、出狱就医,事前需向市司法局分管领导报告;办理劳教人员临时离所、请假,需经市司法局分管领导批准;加强对罪犯、劳教人员日常计分考核和特岗人员选配、轮换的管理,指导狱所做好保外、所外就医和临时离狱离所人员的考察回访工作。
五是进一步明确请示报告制度。该局要求,狱所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一把手的领导责任。
六是进一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该局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主动聘请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作为监所的执法监督员,建立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档案,一人一档,畅通对监狱劳教执法工作的监督渠道,规范监狱劳教干警的执法行为,确保公正、文明、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