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梁 焱 刘芹伶)为全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切实发挥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等职能作用,全面提升立案工作效能,努力提高立案能力和水平,近期,光山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立案工作。

该院一是实行统一立案制度,规范立案管理。建立主管副院长一支笔审批立案制度,全面加强立案工作管理,把好“入口关”,提高立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实行审限监督制度,强化审限监督。根据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关于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立案庭统一建立跟踪监督台账,对各审判业务庭办理的案件在审限界满前一个月逐案发出《催办函》,将催办结果与庭室、干警年度绩效考评挂钩。三是实行结案评查制度,规范结案管理。由立案庭牵头成立案件质量评查组,每月对各业务庭审(执)结的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对评查不合格的案件,实行退回限期整改,对庭室和干警予以绩效考评扣分、实施错案责任追究等。四是实行执行款物统一发放制度,规范执行标的管理。在立案大厅设立执行标的物收发专项窗口,实行专票专账专人专管,保障案件执行完毕后,当事人能及时足额领取标的款物,严防出现“坐收坐支”、截留、挪用当事人执行款物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