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吕志豪 吴国磊)固始县法院立足固始县是农业大县、农民工人数众多的实际,以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工程为抓手,坚持能动司法,服务民生,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06年以来,固始县法院实施了农民工维权专项工程,出台了《固始县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工程实施方案》。该院成立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和专门审理涉农民工案件的巡回法庭。巡回法庭对涉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的诉讼案件实行“三优先”制度,即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农民工全部减、免诉讼费。5年来,该院共为农民工当事人减、免诉讼费69.3万元,占全部司法救助金额的78.4%。巡回法庭对涉农民工的重大典型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旁听,大大提高了办案的社会效果。5年来,由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涉农民工案件达271件,占全部陪审案件的46.7%。
开展法官“走百村、进千户”活动。该院要求每位办案法官每月深入农村一次,联系一户农民工家庭,把法律常识送给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听取农民工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农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
把人民法庭作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前沿阵地。该院要求7个人民法庭加强司法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实现定纷止争。强化对村级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每月组织专题培训一次,帮助他们做好农民工及留守子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尽量将各种涉及农民工的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该院把审判职能延伸到农民工的外出务工地。针对外务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时有被侵害的现象,该院行政审判庭利用春节和农忙时农民工大量返乡的时机,组织法官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制宣传活动。2006年以来,该院受理外出农民工不服当地劳教机关实施劳教措施诉讼案件47起。经过依法审理,全部促使劳教机关解除对农民工的劳动教养,并给予行政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