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报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人大新闻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增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为法律的正确实施和人大决定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这段话阐述了中宣部出台《意见》的根本目的和重大意义,明确了新闻宣传部门的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任务和指导思想。学习贯彻中宣部《意见》,切实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人大工作的重点之一。
一、全面把握中宣部《意见》的基本精神
中宣部《意见》传达了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从制度宣传和工作宣传两个方面对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出了具体规范,是党中央对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政策性文件。
关于制度宣传。《意见》就制度宣传的内容、方法、目的作出规定。宣传什么?一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二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重要进展。怎么宣传?结合各种纪念活动、结合法定会议、结合人大日常工作、结合换届选举、结合大中学生教育进行人大制度宣传。为什么要高度重视人大制度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们党和人民几十年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坚持和完善这个根本政治制度,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人民民主具有决定意义。各级新闻媒体部门都要深化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地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宣传好人大制度的优越性,宣传好人大制度建设的新成果。在制度宣传的把握上,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通过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坚定性,为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提供切实有效的舆论宣传服务。
关于工作宣传。工作宣传是制度宣传的具体化。主要是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宣传,对“一府两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情况的宣传,面向全社会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透明度。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对人大工作的新闻宣传,是监督者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实现形式。
中宣部《意见》首先强调要改进对人大的工作宣传。一要加强人大会议报道的策划。既要认真做好程序报道,又要做好重大选题的深度报道。二要充分报道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每次例会。充分,就不是简单的消息报道,也不是一句话新闻,更不是标题新闻。充分,就要客观、正面、积极地反映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审议人大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情况,展示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代表人民履行职权、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用事实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优越性。三要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宣传的规格处理。中宣部文件明确规定了“不受”和“可不受”。“不受”就是指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消息,不受出席会议领导同志排序的限制,在同级党委机关报的重要版面和广播电视的重要新闻节目中刊播;对会议审议的报告的主要内容,同级党委机关报及时刊发。“可不受”是指宣传报道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其他会议和其他重要工作,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活动,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活动,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人大代表建议特别是重点建议的办理等。宣传报道这些会议和工作时,可不受参加会议或工作的领导同志报道规格限制,突出会议或工作的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必要时还应进行跟踪报道。关于改进人大新闻宣传的方式方法,中宣部《意见》对平面媒体、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等新兴媒体,都分别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力促形成多种媒体优势互补的新闻工作格局。
中宣部《意见》要求,加强对人大工作的新闻宣传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我国的法律、法规是党的政策和党的主张的法律表现形式,依法治国是关系到我们党执政地位的大事,法律宣传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须。通过新闻宣传促进社会上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避免误读,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各方共识,为法律的正确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此,要对不同法律进行有区别的报道,对涉及全局、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法律突出报道,对大多数法律进行充分报道,对个别法律进行谨慎报道。我市法律宣传的任务很繁重。各级媒体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报告和决议、决定以及审议意见的宣传,也应按照法律宣传口径把握。二是切实加强监督工作的宣传。要依据监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社会公布人大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报告,以及相应的审议意见;公布“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处理情况和对相关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做好专项策划,完成执法检查的全程报道,包括向社会公布执法检查报告、专题调研报告及审议意见,和“一府两院”相应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加强对常委会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监督工作的报道,特别注意对重大监督事项进行全程的、有重点的持续性报道。三是加强代表工作的宣传。代表大会期间要把新闻宣传的重点放在代表上,充分展现代表履职的能力和风采,突出大会民主、团结、奋进的主题,用代表积极有效的履职行为,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同时,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宣传,对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要进行全程跟踪报道,运用舆论监督手段促进代表建议办理,促使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除了以上三个重点之外,中宣部《意见》还强调了加大人大工作的对外宣传力度。
中宣部《意见》对人大新闻宣传的舆论导向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概括地说是“两不一沟通”。第一,把人大新闻宣传定性为政治性强的宣传工作,在此前提下,对法律不允许的不报道,对探索性的做法不炒作。第二,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向人大机关沟通。沟通,意味着互相学习,意味着承担责任,意味着正确舆论导向不可逆转。
二、对我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一些看法
近年,我市新闻媒体和省驻信阳新闻媒体不断推进人大制度宣传和工作宣传的创新,认真报道人大履职行权情况,真实反映人民当家作主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生动实践,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越来越深入人心,人大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注,市、县(区)两级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社会地位越来越高,人大代表的形象越来越为人民群众称道。
1.领导重视、导向正确。新闻媒体单位的领导同志始终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带领新闻工作队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体现党的意志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思想性、指导性与可读性、可视性、可听性结合起来,及时有效地宣传了我市各级人大依法履行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和参与立法活动的情况,突出宣传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宣传了人民当家作主、宣传了人大在建设魅力信阳中的地位和作用,准确、鲜明、生动地展示了市、县两级人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力促和谐的新成就、新经验,从而使广大群众更好地认识和理解了人大工作与人大制度。
2.突出重点,保障大事。全市平面媒体、广电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保证了人大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的宣传效果。例如每年的人代会,各家媒体对重要报告、审议讨论、各项决定等,逐团采访、集中报道、充分宣传、深入解读,全面迅速地反映了大会盛况。再例如,为应对世界金融风暴的冲击,市人大组织部分驻信阳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市人大代表对银行业执行金融政策、法规,支持中小企业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视察。市电视台逐个银行报道视察情况,直到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各行(社、局)的工作报告;日报社不仅发出新闻,而且对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金融工作的决定和对各行(社、局)的九份审议意见予以全文刊发。取得初步成效后,日报社和电视台又逐个对金融部门落实人大决定取得的成绩进行专题宣传。两家主流媒体强有力地展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应对大事的坚强决心和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整体意识,提振了企业界战胜困难的勇气,从一个侧面很好地配合了市委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了人大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培育特色,锻造精品。我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在媒体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视察、检查由随机报道向专项报道转变,二是重大事项由一次性报道向连续跟踪报道转变,三是日常工作由分散报道向专栏报道转变。在此过程中,高度重视质量,精心培育特色,既准确深入,又生动活泼。例如市电视台的《信阳人大》栏目,开播以来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成为一档影响广泛、群众喜闻乐见的社科类金牌栏目。还有晚报社的《人大代表有话说》栏目,说出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说出了老百姓的心里话,说出了建设和谐信阳的主旋律。培育特色、形成风格、多出精品是信阳新闻媒体开展人大新闻宣传中值得自豪的成功之举,很好地提升了人大新闻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
4.克服困难,服务大局。我们是个欠发达的地区,财政对宣传机构的投入远远无法适应新闻宣传事业的发展。新形势下传媒手段的技术进步与设备落后的冲突日趋尖锐,各方面的高标准宣传要求与低投入保障的矛盾相当突出。我们的局长、社长、总编同志既要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新闻宣传工作任务,又要养“家”糊口,还要积极发展,工作的艰难程度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拿出版面,拿出时段,拿出人力、物力搞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不仅是职责题中应有之义,更是对全局工作作出的牺牲和奉献。市电视台为办好《信阳人大》栏目,克服经费困难,苦撑无柴之炊;而晚报社开办《人大代表有话说》栏目以来,没有一分一文的补助。没有媒体宣传部门克服困难、艰苦奋斗、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感和牺牲精神,就没有全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丰硕成果。
我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些人大新闻报道的规格处理不符合“不受”和“可不受”的政策要求,需要按照中宣部《意见》进一步抓紧改进。新闻策划缺乏时效性和针对性,缺乏应有的深度和整体性,有些新闻报道主题不够鲜明,重点不够突出,角度不够准确。有些涉及人大领导同志的新闻报道把握口径需要调整,技术处理需要提高。除此之外,还有该深度报道的浮光掠影,该连续报道的压缩成了一次性新闻,该跟踪报道的虎头蛇尾、有头无尾等等。解决这些问题,有的需要立规矩、守规矩,有的需要提高采编人员工作能力,有的需要增强具体操作人员的责任心,总之,克服了,改进了,就是了。
三、认真贯彻中宣部《意见》的几点思考
1.切实把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融入党委宣传工作大格局之中。中宣部《意见》的出台充分说明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大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县(区)人大新闻宣传部门第一位的任务就是要把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主动融入同级党委宣传工作的大格局中去认识、去把握、去站位,以党的新闻宣传政策为指导,在学好吃透中宣部《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结合丰富多彩的人大工作实践,及时拿出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向党委宣传部门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的领导和指导,确保人大新闻宣传的正确导向。
2.把贯彻中宣部《意见》摆上各级媒体单位的重要议程。市内各级媒体领导班子要站在坚持和发展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组织一次再学习,充分认识人大制度宣传和工作宣传的重要意义。对照中宣部《意见》,结合实际、查找差距,改进工作。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是党的意识形态的主阵地。新闻工作者不仅要讲究职业道德,还要坚守社会良知,更要肩负起政治责任。贯彻好、落实好中宣部《意见》,是对党负责,也是对人民负责,要一条一条地对照着去落实,看看哪一条做的比较好,哪一条做的不够,哪一条没有做,好的坚持,差的改进,没做到的要立即做到,齐心协力,把我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推上一个新的水平。
3.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关键问题。一是突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二是突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的宣传,三是突出对人大代表的宣传。与此同时,要突出解决好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比如“不受”、“可不受”原则的落实问题,程序性报道与实质性报道问题,一般性报道与深度报道问题,综合报道与连续性报道问题,报道的频度、质量与份量问题,市人大领导同志的报道口径问题等等。把这些问题弄清了、搞准了,按照新闻政策有针对性地制定规矩,严格按规矩办事,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把中宣部《意见》落实得更有力。在此基础上,通过定期督办查办,讲评工作,交流经验,提升水平。必要时,可以组织人大代表对媒体部门落实中宣部《意见》,开展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情况进行视察。
4.进一步加强人大新闻宣传部门与媒体的互动交流。市、县(区)两级人大主管新闻宣传的部门要注重与新闻单位多沟通、多协调、多商量,对媒体一要尊重、二要信任,对新闻工作者一要关心、二要支持。把策划放到首位,以周密策划提升整体工作;把沟通作为前提,靠积极沟通形成媒体共识;把协调当成己任,用主动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要建立更加畅通的新闻通气制度,并且研究建立市人大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与媒体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主动与新闻界交朋友,主动向媒体提供情况,主动听取媒体部门的意见与建议,使人大工作与媒体之间真正做到“零距离”,让人大工作成果及时转化为媒体响亮的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