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专题组
2010年5月6日上午,平桥区洋河镇东门大街,歌声嘹亮,彩旗飘扬,老百姓最高兴的事情——平桥区国家标准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首发式在这里举行。仪式上,200多名参加仪式的60周岁以上老人从市领导手中领取了养老金存折。“新农保对于我们这些儿女多、家境又不好的老年人来说是做梦也想不到的大喜事。从今以后,我也能像城里退休老人一样吃‘皇粮’、按月领养老金啦!我打心里感谢党和政府!”洋河镇小洋河村68岁的吕明才满心欢喜地说。高兴的不仅是吕明才老人,不仅是平桥区的老百姓,而是全市的800万人民。
今天收获,昨日耕耘。让我们记住2009年4月22日——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在信阳成立,让我们记住全市动员大会上的铮铮誓言,让我们记住从那时起波澜壮阔的试验改革场景。做好“八篇文章”,创新改革变样;社会保障的“保护墙”,让百姓的激情在改革大潮中激荡。
长期以来,农民养老没有着落。而农民养老,被看作是正在完善的农村社保体系最难解决的问题。改革试验之初,市里把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推进农村改革的“重头戏”,制定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实施办法,实行普惠式制度,并首先在罗山县开展试点工作。这项普惠式制度,包括了农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项组成,共有6项制度设计,即保基本、广覆盖、能承受、好操作、可持续、易衔接。保基本,就是保农民老了以后的基本生活。罗山县经过测算,将基础性养老金确定为每月70元,农村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按上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6%水平缴费15年的,每人每月领111.8元,每年可领1341.6元。70周岁以上老人,政府每月再补贴10元,保证每位参保老人的待遇不低于当地贫困线水平,解决农民的基本养老问题。广覆盖,就是年满16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均可参保。能承受,一方面是农民能承受,罗山县制定的标准是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6%和8%两个档次。按6%每人每年缴费250.7元,按8%每人每年缴费334.3元,农民负担得起;另一方面,是财政能承受,县级财政拿出上年一般预算收入的3%投入到保险基金里。
2009年6月1日,市委书记王铁亲自到罗山县给参保的村民们发放第一笔养老金。66岁的尤店乡钓鱼台村村民郑传兵领到第一笔养老金时,脸上乐开了花:“老了老了,还能每月从政府那里领到养老的钱,从来都没有享过这样的福呀!”老人高兴地说:“党和政府帮助我们建了一个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农村养老制度推行之初,罗山县参保农民总数已达25.466万人,已为32561位60岁以上农村老人发放养老金2000万元。为此,《中国劳动保障报》在头版显著位置进行了报道。一年来,罗山县社会保障机制逐步完善,新农保扩面质量迅速提高,并顺利实现与国家政策对接。目前,全县累计参保总人数达39.63万人,参保率达91.2%,发放养老金4418.5万元。医疗服务网络健全,全县248所标准化村级卫生室已全部投入使用,基本设备配备率100%,19个乡(镇)卫生院设施完备、运转正常。(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