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汪 海 余 杰 胡 威)8月3日,息县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对5名办发假网吧牌照的被告人提起公诉。至此,该县文化局“假证”事件的面纱得以被揭开。
5月21日、22日,《大河报》连续对息县文化局发放假网吧牌照进行了报道。报道称,从2009年10月开始,该局以“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为由,先后吊销了二十几家网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引起了一些网吧经营户不满。他们通过网络等媒体对外传送信息,还向息县纪委反映,部分经营户甚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5月26日,息县检察院对此事件立案侦查;同日,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把息县文化局原副局长易本虎、李清本,文化市场稽查队原队长姚刚、原副队长熊学斌等4人刑事拘留;6月8日,将4人批准逮捕。由于息县文化局原局长姜学志是人大代表,直至7月22日,该院对其取保候审。
据悉,从2006年开始,在没有向上级文化部门备案审批的情况下,经易本虎、李清本审批,姚刚等人给35家网吧办发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由于害怕被人发现,该局把“假证”以“豫信息网吧证S51”开头编号(规范证件系S50开头)。2009年年初,该局收取工本费用后,按照规定给这些网吧“换证”,其中两家网吧未申请换证,一家换证后未营业。同年10月,“假证”事件暴露后,河南省文化厅要求该局妥善处理。2010年年初,该局以接纳未成年人或非法转让许可证等为由,又对其中14家网吧作出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致使经营户无法经营,损失累计13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