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汉强,男,现年36岁,现任罗山县交警大队伍家坡中队指导员。

2010年7月12日至21日,我市交警系统成立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查缉专业队,参与异地用警行动。胡汉强参加了查缉专业队,并担任小组长。整治期间,适逢酷暑,但胡汉强发扬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连续奋战十余天,每天工作十余个小时,取得突出战果,共查处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470起。

胡汉强虽然是罗山县交警大队执法标兵和业务骨干,但是,他一直没有放松学习和钻研涉牌涉证专业知识的步伐:在参加省交警总队、市交警支队组织的业务培训中,他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刻苦学习;为了切实掌握涉牌涉证专业知识,他虚心向上级有关业务部门专家请教、与本单位业务能手探讨;在日常交通管理中,他善于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工作之中,勤于实践。最终,他练就了识别假牌假证的“火眼金睛”。7月12日,按照市交警支队统一安排,胡汉强带领本组民警在浉河区异地用警。20时45分,在对豫S65872现代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胡汉强从细微的细节发现驾驶人潘某提供的该车行车证有问题。经过仔细察看,很快,胡汉强就认定该行车证系假证。

7月18日,胡汉强带领民警在固始县异地用警。10时20分,查缉队员在检查固始县驾驶人潘某驾驶的川ADD166奥迪A6轿车时,发现潘某出示的行驶证有疑点。胡汉强接过行驶证查看,现场识别该行驶证为假证;在对该车检验合格标志、号牌检查后,认定检验合格标志、号牌均系伪造。在对该车发动机、车架号认真细致进行检查后,胡汉强通过比对,发现该车车架号有凿改痕迹,认为此车有严重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为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情况,获取证据,胡汉强通过交警队信息平台查询,该车车主显示为:四川成都的毛某。胡汉强与毛某通电话。毛某证实,在交警部门注册入户的川ADD166轿车现在在四川成都。在客观事实和铁的证据面前,潘某哑口无言。当日,这辆奥迪A6轿车,因涉嫌走私盗抢嫌疑被依法予以暂扣作进一步处理。

7月20日至21日,胡汉强带领民警在新县异地用警时,查处一台套牌车。车主为了减轻处罚,拿出500元钱送给胡汉强,被胡汉强严词拒绝。在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之后,他依法对套牌车予以暂扣。7月14日至15日,胡汉强带领民警回到罗山执勤时,先后查处各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36起。在查处时,有的当事人通过关系找到胡汉强,想减轻处罚。胡汉强告诉说情人:“我们是代表市交警支队统一执法,请你理解。”他不为说情者所动,对所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均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对两台涉牌涉证严重交通违法车辆依法进行了暂扣,并按规定进行移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