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30日,市中级法院开展了“庆八一·法院开放日”活动,信阳消防支队官兵兴致勃勃地来到该院参观,并旁听了一起正在审理的民告官行政案件。参观结束后,该院还召开了座谈会,与部队官兵亲切座谈,并向官兵赠送了法律学习书籍和部分生活用品。
(王相宏)
商城县公安局
严打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本报讯 公安部“2010严打整治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后,商城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全员发动、全力以赴,分解任务、责任到人,迅速掀起严打高潮。截至目前,该局共破获案件345起,打掉盗抢犯罪团伙12个,抓获网上逃犯65人,追缴各类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00万余元,取得阶段性成果。
(冯 如)
光山县法院
严格立案执行工作
本报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精神,光山县法院要求全院各业务庭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查明双方当事人的主体信息并在判决书、裁定书中注明。当事人若为自然人,须查明其身份证代码信息等;若为法人,须查明其企业代码信息、法人代表、营业执照代码等。因涉及案件审理后的执行问题,若主体信息不详的案件,不予立案执行。此举大大节省了执行案件的执结期限,为该院执行案件的快速执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汪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