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成兆本 常 征
2007年7月,不惑之年的易洁,从县妇联调任新县司法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作为一名女同志,面对新岗位,易洁从不畏惧困难,敢于迎接挑战,大胆尝试,勇于创新,短短几年光景,就一举打开了全县司法工作的新局面。
体制活,机制灵,是激发工作热情的灵丹妙药。易洁上任伊始,就将改变用人体制作为工作出发点,积极推行干警竞争上岗制。2008年年初,在她的推动下,新县司法局在全系统首次开展干部竞争上岗,实行人择岗位、岗位择人的双向用人机制,此举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推行层级负责制,将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层层分解下达,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提高了工作的整体效能。
易洁始终关心爱护干警,把干警的精神生活作为一项大事来抓,经常组织干警到外地考察学习,吸收好经验、好做法,并且组织干警、老干部及家属开展了国庆联欢晚会和以“讲法制、促和谐”为主题的春节文艺晚会,既丰富了干警精神文化生活,又充分调动了干警工作积极性。
俗话说:人靠衣扮马靠鞍。好的面貌、好的环境一定会带来好的心情。易洁把整顿机关脏乱差作为头等要事来抓,通过开源节流、争取资金等渠道,改善机关办公条件与环境。3年来,该局累计投入100余万元,对机关办公大楼进行了整体加固改造和装修,购置了电脑、空调、办公桌椅等,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办公环境舒适化,得到了省、市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干任何事情,不能重在口头,要体现在行动上。”易洁不仅这样认为,而且积极落实“四抓”——
抓宣传。易洁将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提升新县司法局的整体形象和对外认可度的主渠道,加大工作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抓普法。在普法形式上,易洁不断创新,组织工作人员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支教团联合开展普法活动,先后在县高中、县职高开展大型法制报告会、“模拟法庭”审判和“法制阳光净蓝天”普法辩论赛等。
抓典型。易洁在工作中注重抓点带面,突出典型,树立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抓服务。易洁大力整合全局法律服务资源,将法律服务工作打造成该局司法行政工作新亮点。
离开新县时,记者发现,盛夏酷暑,易洁穿着一双平跟凉鞋,却没有穿袜子。原来,易洁的脚上有三道血痕,看到记者疑惑的眼神,易洁说:“这是去年做手术留下的,里面还有块钢板。”一旁的该局办公室主任邱健、信息室主任吴永礼告诉记者:“医院好几次催易局长去取掉钢板,她都没有时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