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政管理处 卜春和
“城市让生活更加美好”这一主题,对于城管人而言,贯穿于我们每一项工作之中,城市照明就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所以,我认为,要让城市生活更加美好,就要理顺关系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照明效益。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照明设施管理没有统一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的章法,使得照明设施何时开、何时关、亮哪些、出现上级临时性安排时怎么办等问题,在操作细节上无据可依。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实行中心城区照明设施的统一管理。几年来,我处采用高科技手段,充分利用电信部门的网络技术优势,采取滚动发展、逐年推进的方式,基本建成了城市照明监控系统,已经具备实施统一管理的条件。把中心城区的照明设施全部纳入监控系统内,进行统一的开闭管理控制,是一条可取之法。其次,制定统一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制度。一是统一中心城区照明设施管理监控部门;二是将景观照明分成常亮类、普通节日亮类、重大节日亮类三个部分,因需实施夜景照明;三是规定亮、灭灯的时间节点,使照明操作程式化;四是规定应当或不应当纳入照明的景观类型,尽量避免在没有意义的景观上进行照明投入,确保有代表性的景观醒目突出。另外,还要注重节能降耗,减少用电浪费。统计资料显示,2009年,我市中心城区照明用电量为一千多万度,电费支出达七百多万元。这说明节能降耗在我市的城市照明上尚有较大的空间。解决这一问题,一是要从建设角度考虑,有些较窄的道路可减少灯杆密度;有些道路可降低照度;一些较窄的人行道可利用车行道漫射灯光。例如,中心大道路宽18米,其中人行道仅有3米—5米。照射快慢车道的250瓦路灯已经足够,无需再安装人行道路灯,这样一来既能减少光污染,又可节能。二是从管理角度考虑,一些新建道路的行人车辆较少,可减半照明或只开半夜灯;景观照明可采取分类按需方式进行,平时仅照明地标性设施,周末照明娱乐性设施,茶文化节、国庆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打开全部景观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