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德福 吕晓铃) 今年以来,浉河区检察院依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以“公正、严明、务实、高效”执法为根本,以提升检务公开水平为目标,制定五项措施,严格按照检务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提高监督成效,得到了来访人员的一致好评。

一是制定面向来访群众敞开大门制度。该院利用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设置的电子显示屏和案件查询系统,将检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滚动播出,方便群众咨询、查询。同时,在一楼设立了领导岗位职责公开栏,公开院领导以及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办公室电话和分管工作,并且在每个办公室门口安装部门标牌、干警职务公示牌,方便群众点名表达诉求。被点名接访的人员,只要没有离开市区,要随时接访。二是推行面向社会公布检察工作动态制度。近日,该院开通了浉河检察外网网站,并专门制定了相关的制度,要求各部门及时公布执法办案以及检察工作各个环节的动态情况。三是严格执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为帮助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该院要求认真履行对举报、侦查、逮捕、起诉、抗诉、申诉等各个诉讼环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的告知义务,要求必须将告知的内容、过程,通过办案笔录、诉讼文书、工作文书等予以明确记载。四是完善“阳光执法”制度。对民事行政诉讼抗诉案件、刑事申诉、赔偿和不起诉案件试行公开审查制度、办案回访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试行听证会制度,公开听取社会各界对案件处理的意见,进行公开答复、有效说理、公开解决。五是建立执法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该院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各部门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及时回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对违反相关规定、影响执法公信力、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干警,依据责任追究制度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