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 宁)2010年是“五五”普法规划最后一年,作为具体实施单位,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规划要求,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明确普法重点,全市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新提高、新增强。

落实“每月一法”。该局在今年年初就下发了《关于2010年在全市大力开展“每月一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把19个主办单位所要宣传的38部主要法律、法规、条例逐一量化分解,有效地保证了“每月一法”宣传工作的落实。截至6月底,全市共组织“信阳市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宣传、税法宣传、“关爱儿童、反对拐卖”主题宣传等大型宣传活动近10场,制作宣传展板2000余块,悬挂宣传条幅5000余条,印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30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130万人。

推进“法律六进”。今年以来,该局把“法律六进”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作用,深入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在全面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同时,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万余份,同时积极组织普法宣讲团成员深入机关、单位、学校举办“预防职务犯罪”、“青少年权益保护法”等各类法制讲座60余场次,在社区、企业、乡镇播放法制电影39场次。

创新普法形式。该局组织各类文艺团体深入农村乡镇、田间地头,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春节期间,组织各县区司法局开展“送法制挂历”活动,向广大群众免费发送数千份印有常用法律法规的精美挂历,宣传效果明显。为提高群众合理反映诉求的意识,减少上访事件的发生,市司法局还结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联合省电视台,拍摄制作了《闹心的工资》、《挽救迷途少年》两部专题片,在省电视台法制频道和信阳电视台播出,积极引导公民依法有序参与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