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富
近些天在市区马路上行走,发觉各个交通路口出现了一道靓丽的风景,那就是带着袖章、拿着小旗、吹着哨子、认真维持交通秩序的交通协管员们。看到如此风景,大多数人会产生一种安全、温馨、快乐的感觉,笔者也有同感,因为,市区道路交通有序、和谐了许多。
据《信阳日报》民生新闻记者报道,近年来,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以及交通管理工作难度的加大,再加上交通警力不足,我市主要交通干道的慢车道和人行道上普遍存在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为解决交通堵塞和部分市民闯红灯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市委、市政府特意拿出100余个交通协管员的公益性岗位,由政府职能部门在下岗职工和家庭状况困难人员中招聘,并组织交警对交通协管员进行了培训上岗,其主要职责是配合交警对经过路口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加强管理。此等讯息的发出,市民便得到一个信号:交通协管员上岗了,道路交通应该顺畅了!
按理说应当如此。因为,交通协管员的职责,就是在交警指导下可以承担以下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接受群众求助等等。交警为主,协管为辅,维护交通秩序就如虎添翼了。这既是倡导社会公益的好事,也是市民、尤其是老弱病残出行的幸事,更是建设魅力信阳的大事。若要达此目的,笔者以为,关键是大家要共同营造一个“交通协管”的和谐氛围。何以这么说?主要是基于下述原因——
客观上讲,城市扩张,车辆在增多,人流量在增加,警力不足,带来了交通管理的压力。这是事实。事实需要正视,正视就要采取措施,措施之一就是招聘交通协管员以加强管理力度。事实上,其他地区实行这一办法以来,在维护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交通协管员已成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
然而,交通协管并不是一剂点石成金的灵丹妙药。任协管员跑前跑后累得精疲力尽、小红旗挥得腰酸腿疼、哨子吹得口干舌渴,倘若驾车的还是闯红灯,骑车的还是在快车道行驶,行人还是不在红灯前止步……交通主体就是不听你的,就是我行我素,就是屡教不改,大不了罚一点钱又何妨?大不了挨一顿训又何妨?倘若如此,协管的力度再大,又有什么用呢?因此,交通管理是手段,和谐交通才是目的。这就需要各种交通要素的通力协作。一方面,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使遵规守法的理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市民也要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安全出行的义务,担当服从管理、互相监督的社会责任,共同构建和谐交通,交通协管才能立竿见影。
交通要安全,重在大家管;交通要文明,关键在市民。只有文明管理,文明行车,文明通行,文明礼让,才能建立起交通安全的生命线,才能树立城市交通的文明形象,才能让我们城市的交通真正畅通起来,交通环境更加和谐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