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如复) 近年来,市房产管理中心认真履行物业管理行业监管职责,不断强化物业服务住宅小区的安全防范意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加强对物业服务小区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有效地促进了小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

强化宣传,营造气氛。该中心通过召开会议、举办物业经理和从业人员培训班、组织观摩学习、经验交流等形式,让物业企业进一步认识到住宅小区科技创安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多个调查组深入市区200多个物业小区进行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破解物业服务和小区安全防范工作难题;督促物业企业运用各种手段,在住宅小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小区安全防范意识,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严格把关,加强监管。该中心一是对新建住宅小区初始验收严格把关,对不按规定配置物业用房、安全防范设施设备达不到标准的新建小区一律不予验收;二是通过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管理,对物业企业“人防、技防、设施防”措施进行严格审查,监督到位;三是运用资质管理和动态管理等手段,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四是通过日常业主投拆、信访及不定期巡查督促物业企业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重大节日期间,加强小区内安全防范,由辖区物业办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联合对小区水、电管网、防火、防盗设施及物业企业安保措施进行检查,确保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到位。

多措并举,狠抓落实。该中心一是强化物业企业公共秩序管理,责成各物业小区建立人员进出询问登记制度和实行车辆凭证出入制度,严格落实防火、防盗应急预案,落实保安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二是对具备条件的新建住宅小区要求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对于规模较大、出入口较多的已建成小区,要求安装电子监控设备、配备电子出入管理门及露天车位遥控锁,并在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上予以支持,从硬件上保证住宅小区公共秩序管理;三是督促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建成社区视频监控系统并同步安装楼宇对讲系统,强化对小区的治安防控;四是对发生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的小区,经查实物业企业有过错责任的,作为企业不良记录备案,在资质动态管理和年度考核时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