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魏 霞 简红军)今年以来,潢川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路子,取得明显成效。

该院对于作出不捕或不予批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向其法定代理人送达《潢川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告知书》,并要求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填写《承诺书》,一方面要求其督促子女悔过自新,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另一方面要求其对子女加强管护,不得放任和歧视,同时,做好后期的回访考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该院干警对1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回访考察,发现无一人重新涉嫌犯罪,且均已返回校园或很好地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