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何 骁 梁 焱)河南商丘市赵作海错案被媒体公开报道后,光山县法院组织干警认真开展了“赵作海错案”大讨论。大家从错案发生的背景、发生的原因、如何杜绝错案等问题,联系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分析、深层思考。

干警们认为,赵作海错案的教训是沉痛的,无辜的农民被错误关押11年之久,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受到严重影响,司法资源受到严重浪费,社会公众心理受到严重创伤,这些代价是沉重的、教训是深刻的。

通过分析赵作海错案的背景和过程,干警们认为:公安机关侦查马虎,有罪推定,注重口供;检察机关牵就疑案,勉强起诉;法院审判附合公诉,放松证据规则,是赵作海错案的综合原因。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审判机关只注重相互支持和配合,不重视相互监督和制约,党委政法委对政法机关机关独立办案存在一定影响,是赵作海错案的主要原因。人民法院作为最后一道决定性机关,办案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对证据分析判断能力差,证据规则运用不当,上下级法院审判监督不力。该院干警纷纷表示,要引以为戒,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切实履行好审判职责。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启明指出,要把赵作海错案的经验教训当做长期的警示,人民法官特别是刑事审判法官,要时刻做到三个不能:一是思想意识时刻不能松懈,要永远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二是业务学习时刻不能放松,要学习法治理论,学习法学理论,学习证据规则;三是工作作风时刻不能轻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