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瑜珊)5月21日,全市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暨财政奖补工作会议在新县召开。市长郭瑞民强调,要把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当做大事,办成好事,确保“不出事”。
市委副书记王道云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张继敬,新县县委书记詹玉锋出席会议。
就扎实有效做好全市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暨财政奖补工作,郭瑞民强调四点意见:一要当做大事。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暨财政奖补工作在促进农村发展,改善农村面貌,特别是调动农民积极性办好农村公益事业,增强农民主人翁意识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信阳作为省政府确定的全省惟一一个试点市,责任尤其重大。工作做好了,可以为全省工作的开展提供很好的借鉴。反之,就会影响全省工作的推进。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当做大事,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地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二要瞄准实事。启动实施村民一事一议工作,一定要按照省、市文件规定要求,从村里的实际出发,结合上级安排支持的财政项目,选择要办的项目和事情。这个实事一定要让农民直接受益、得到实惠,一定要办成符合村民意愿的事情。作为实施主体,县乡两级要重视、支持、指导、帮助工作开展,切忌越权越位。三要办成好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开展,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意愿,调动农民自觉参与的积极性。做到重民意,注重调查研究、走访群众,以民意为基础,把群众的意见放在第一位;做到重民主,把“议”真正变成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提高主动性、形成完整方案、解决问题的一个过程,充分集中民智把事情办好;做到重民生,通过集中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急需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使广大农民群众心情舒畅、生活幸福。四要不能出事。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执行一事一议政策,把议事范围控制在行政村内进行,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的程序操作和报批,不得突破省、市《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七个方面。议事程序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要认真落实相关减免政策,符合减免条件的一定要减免,坚决杜绝强征强收,真正把钱花好、花出效益、花得让农民群众满意。
王道云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她强调,一要提高认识,吃透精神。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暨财政奖补工作是一件大事、好事,也是一件难事,各级各部门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领会好会议精神,开展好我市的试点工作,为推动全省工作提供经验,为农村改革和发展提供助推力。二要科学组织,规范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担当起自己的责任,统一部署,按照实施办法、实施步骤和实施程序,科学民主地开展工作。三要加强领导,好事办好。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方案要求,坚持为民原则,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用心、用情开展工作,发动人民群众将自己的事情办好。
张继敬就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暨财政奖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