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内外监督,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第一季度,追捕犯罪嫌疑人3人,不批捕犯罪嫌疑人15人,追诉漏犯7人,追捕追诉的漏犯有3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纠正侦查机关违法案件2起,提请抗诉民事判决案件1起。
注重结合,实现公正执法与社会和谐并重。息县检察院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注意“三个结合”,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果。一是注重“宽”、“严”结合。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保持严打声威。与公安局、法院建立“三长”(主管副局长、主管副检察长、主管副院长)联席会议,互通信息,对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商讨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实施案件承办人员交流制度,召开检侦联席会议,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证据收集和认定问题进行协商,保证案件快捕快诉。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和青少年犯罪案件,体现一个“宽”字,采取非羁押诉讼,促使当事人和解,依法从宽处理。今年以来,和解轻刑案件9起,对6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捕决定。二是注重“快”、“稳”结合。对案件均进行信访风险评估,严防涉检缠诉案件的发生。三是注重“质”、“效”结合。积极开展阳光办案、说理答疑、法制宣传等活动,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逮捕必要性说明制度,扩大检察机关执法的影响力。对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犯罪、未成年人犯罪、轻微过失犯罪等没有逮捕必要的案件,依法进行不批捕、不起诉处理,建议法院使用简易审判程序审理。今年第一季度,息县检察院建议法院使用简易审判程序审理刑事案件28起。
规范信访处理,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一是规范矛盾排查。建立健全信访案件排查机制,对重大敏感案件、涉众型案件、社会关注案件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预案,并对工作不认真引起的信访案件进行责任倒查。二是规范积案和上级要结果案件的办理。实行“五定两包”制度,即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定时间、定方案,包质量、包效果,依法办结此类案件。今年第一季度,清理上年积案4起,有效地防止了因积案而引起新的矛盾。三是规范便民利民渠道。严格执行党组信访月例会制度、信访联络员制度、检察长轮流接访制度,开通了视频接访系统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建立了点名接访制度,加快案件办理速度,减少当事人诉累。
开展人性化执法,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建立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书写悔罪书制度及亲情会见职务犯罪嫌疑人制度,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降低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对社会的不满和抵触情绪。二是实施在押人犯约见检察官、检察长制度。驻看守所检察室在接到在押人员要求约见的信息后,干警必须在1周内与其会见或安排主管副检察长接待,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其反映的问题。2009年12月,在押犯罪嫌疑人杨某要求向检察机关反映两个问题,一是自己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检举后被关押)没有得到从轻处罚;二是自己因患传染性肝病应保外就医。该院监所检察干警通过调查证实,杨某反映的情况不符合立功与就医的条件。对此,杨某信服。三是建立健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民事申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等,积极探索以调解或和解的方式处理。今年以来,息县检察院受理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申诉案件7起,其中调解结案5起,当事人服判息诉。
自我加压,内外监督促廉洁执法。一是统一执法工作规范,制定工作流程。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性质,分别制定了办案流程图,明确权责,规范行为。二是加强对执法行为的动态监督。建立了检察长值班周制度、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制度、检察人员执法档案、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强化对执法办案特别是查办职务犯罪的管理和监督。三是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让人民满意”等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等活动和廉政文化建设,全面推进队伍建设。四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联系的实施意见》,建立定期通报、联络的渠道和方式。今年第一季度,息县检察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邮寄《检察工作概况》1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