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 良
江西黎川县纪委日前出台《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全县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如实申报个人财产,并在县城广场向社会公示了新任的19名科级干部收入情况。
近年来,官员财产申报以及官员财产公示屡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并逐渐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不少地方也已开始进行相关试点。尽管如此,江西黎川此次公示新任干部财产依然有可圈可点的创新之处,同时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笔者对这些不足之处的改进和完善充满了期待。
首先,江西黎川此次公示新任干部财产有创新之处。笔者注意到,江西黎川并非第一个吃“官员财产公示”这只螃蟹的地方。从2009年开始,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四川高县、上海浦东、湖南浏阳和湘乡以及重庆司法机关部分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都陆续实行财产申报制度试点。江西黎川的创新之处在于不仅实行财产申报,而且采取在县城广场向社会公示的方式进行较大范围的公示。而此前施行财产申报制度的地方中,四川高县400余名科级干部填好《基层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收入登记表》后由专人收集并送达县纪委,放入专柜保管,整个过程中,只有纪委的人才能看到,公众根本无从参与了解;浙江慈溪则将官员申报的内容张贴在各单位的公告栏上公示3天,公示范围基本是本单位的人;新疆阿勒泰则将1054名干部的财产申报状况放在阿勒泰地区廉政网上。由此可见,江西黎川把官员财产公示的范围由其它地方的纪委、本单位、互联网拓展为全县百姓,这样的公示将接受当地群众广泛的监督,较之纪委、本单位自然是一大进步,较之互联网其实更具实际效果,毕竟看到公示的人都是与其有切身利害关系的当地群众。
其次,江西黎川的新任干部财产公示依然美中不足。一是江西黎川出台的是《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办法(试行)》,顾名思义,这个办法只对新任的科级干部有约束力,对于现任的干部以及处级、副处级干部不具约束力。二是只在上任之初接受监督,上任后将不再接受财产申报及公示,而我们知道一个人是会变的,我们不能指望他们始终如一的两袖清风。由此可见,江西黎川目前的做法难免有“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只拔小苗,不撼大树”之嫌,同时对于新任干部的财产申报也缺乏连续性。
总而言之,江西黎川这种把新任科级干部财产申报状况在县城广场公之于众的做法,确有值得肯定的创新之处。但是这种财产申报及公示的对象还有待进一步扩大,公示应当具有连续性,有待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笔者和广大网民一样对此充满了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