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信阳市国土资源局、信阳市规划管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七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的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万元)

1800

550

630

200

640

630

540

出让年限(年)

70

70

70

住宅70 商服40

住宅70 商服40

住宅70 商服40

70

建筑密度

35%

不大于35%

不大于35%

不大于35%

不大于35%

不大于35%

不小于20% 不大于28%

绿地率

不小于35%

不小于35%

不小于35%

不小于35%

不小于35%

不小于35%

不低于30%

容积率

1.8

1.8

2.0

不大于2.5

不大于2.2

不大于2.2

不小于1.8 不大于2.4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用途

住宅

住宅

住宅

住宅80% 商服20%

住宅80% 商服20%

住宅90% 商服10%

住宅

土地面积(㎡)

94651.3(其中代征城市道路用地22321.4,绿化用地13824.5)

15906.5(其中代征城市道路用地1717.1)

24224.3(其中代征城市道路用地1437.9)

7830(其中代征城市道路用地2569.3)

27333.5(其中代征城市道路用地7246.7,绿化面积7753.3,水系面积1370)

30606(其中代征城市道路用地9741)

10262

土地位置

羊山新区规划快速路与新七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羊山新区规划支路西侧,府都花园北侧

羊山新区规划支路西侧,府都花园北侧

羊山新区新二十六街与规划龙飞山路交叉口东南角

羊山新区新十八街以西,新五路北侧

羊山新区新五路与新二十二街交叉口西南角

平桥区中心大道西侧

编号

P2010-701

P2010-702

P2010-703

P2010-704

P2010-705

P2010-706

P2010-707

备注:1.其他土地使用条件见信阳市规划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出让地块中代征的城市道路和绿地水系面积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这部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人仍为政府(国有)。代征城市道路和绿地水系的价格,按照信阳市羊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羊山新区地块出让的有关情况说明》认定的P2010-701至704、706号宗地为7万元/亩,P2010-705号宗地为15万元/亩,由竞得者支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5月18日,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5月18日,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8日17时(经由财政局查证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5月1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0年5月19日16时,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举办。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

联系电话: 6369661 6686026 联 系 人: 王 莉 杨 勇

账户名称: 信阳市财政局

开 户 行: 市工行老城支行 账 号: 1718021719049034177

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 信阳市规划管理局

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