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富兴 李德品)近日,浉河区检察院根据“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结合该院实际,为确保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制定了八条禁令。
“公正廉洁执法八条禁令”为: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所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钱财物,由其安排的宴请、休闲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二、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三、严禁滥用械具,违反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对当事人、申诉人采取冷硬横、推托等不负责的态度;四、严禁有案不立、有案不查、违反规定办案;五、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在执行公务、携带卷宗材料、着警服、工作日中午饮酒;六、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上的便利参与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就业、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七、严禁违反规定插手职务外案件,干预其他人员办案;八、严禁使用警车公车旅游、参与婚嫁庆典、高档娱乐活动及其他公车私用等行为。
为保证禁令落实,该院成立了检务督查办公室,开通了专用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禁令的,该院将采取措施,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