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国启)近日,平桥区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让农民尽早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这是该区在解决子女就学、实施新农合、建好村级卫生室、建标准敬老院、建治安哨卡后的又一惠民举措。
据悉,这次实施的《信阳市平桥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是该区2009年在陆庙核心区先行试验一年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国发(2009)32号《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省政府豫政(2009)94号《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并聘请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的。该区实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遵循“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筹资和待遇标准与当地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缴费分5个档次: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参保农民根据收入情况任意选定,政府为每位参保人员设立终身专项个人账户,并按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地方财政对参保缴费人员实行每人每年补助30元,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烈属,领证的农村独生子女及父母和政策内双女结扎户的双女及父母,区政府给予每人每年10元的补贴。此项保险以今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