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千名法官回访千名当事人”活动,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和问题。

二、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深入基层,就地办案,减轻当事人诉累。

三、在实现“一乡(镇)一庭”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规范社会法庭工作。

四、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完善立案、信访大厅的硬件设施和工作制度,方便群众诉讼。

五、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邀请人民群众参观法院,让群众了解司法。

六、庭审活动对公众全面开放,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旁听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

七、中院在年底前实现对依法公开审理、群众广泛关注、有宣传教育意义重大案件的庭审网络视频直播。

八、严格落实民事诉讼法规定,对符合直接送达条件的,直接送达裁判文书;无论公开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判。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取诉讼费用,严禁收取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费用,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十、积极服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切实加强涉农案件的审理,继续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天平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