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晓玮 蒋 荟)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关于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期,光山县法院采取六项措施做好新一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质保量地完成新一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该院结合实际,主动争取县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出台人民陪审员选任方案,明确时间进度,确保按上级法院要求,在4月中旬前完成人民陪审员的换届和任命工作。

进一步加大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宣传力度。该院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增强社会各界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充分认同和支持。

继续加大人民陪审员任职期间的培训力度。该院在继续做好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工作的同时,加大人民陪审员任职期间的培训力度,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能力。

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参审随机选取制度。按人民陪审员名册,对需要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负责管理陪审员的部门轮流选取陪审员参审,确保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基本均衡。

加强与人民陪审员工作单位的沟通。通过与人民陪审员工作单位的沟通,合理协调好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关系,尽量减少冲突,为人民陪审员做好陪审工作积极创造条件。

加强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该院会同县司法局,建立人民陪审员参审档案,加强人民陪审员考核工作。对工作优秀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及时函告其单位;对因违反审判纪律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陪审员的,依法提请人大予以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