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小平 陈 杨)为构建和谐社会,化解社会矛盾,防止涉法信访案件的发生,淮滨县法院针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推行多项措施大力加强调解工作,努力提高即时赔付率,确保裁判的可执行性。
充分强调调解的重要性。将调解理念纳入审判法官应具备的司法理念,把调解工作作为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注重发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对当事人服判息诉,提高判决执行率,减少上访、信访,确保社会稳定和谐的作用。
充分结合审判实际。在严格贯彻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同时,该院充分结合刑事审判工作实际,制定了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指导与规范法官的调解行为,最大限度发挥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的作用。
充分规范调解程序。一是加强对法官调解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对当事人争点的把握能力,不断丰富调解的技巧和方法。二是开展全程释明工作,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赔偿标准张贴在宣传栏内,防止原告提出不切实际的索赔额;庭审中多做被告的工作,明示被告如能及时赔偿依法可能被从轻处罚,促使被告积极进行赔偿。三是探索开展判前提示工作,法官根据审判工作实际,对案件的争议焦点、适用法律、判决结果等进行提示或说明,让各方当事人能够向判决目标靠拢,降低刑事附带民事原告的期望值。
充分将调解阶段向开庭前后延伸。加强开庭前、庭审中、庭后宣判前各个阶段的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在调解工作上的合理分工,不断整合调解资源,形成调解合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