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海 周 辉

曹建华是我市基层检察院唯一的一位女检察长。曹建华自2008年2月任罗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来,一年一个台阶,使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09年罗山县人民检察院12项工作名列全市先进先列。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称号,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信阳市“先进检察院”等称号,检察宣传工作受到中央、省、市表彰。

关爱干警 视检察院如家庭

2008年2月,曹建华来到罗山县人民检察院任检察长。她常说:“检察院就像一个大家庭,把干警的喜怒哀乐挂在心上,用真心去善待大家,大家就会安心地努力工作,还愁工作上不去吗?”她在坚持从严治检的同时,把从优待检落到了实处。无论干警个人、家庭有什么事,她都记在心上。两年来,该院每年都组织干警参加体检。该院还建立了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制定措施鼓励干警参加全国司法考试,要求符合司法考试条件的干警均应报名,并将报名和考试的情况作为岗位练兵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该院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给予参加考试的干警3个月的长假,直至考试结束。同时要求参加司法考试干警所在科室,妥善分担考试干警的工作任务,保障干警有足够的集中学习时间;凡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奖励3000元奖金。两年来共有19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其中11名干警取得A证资格。

2009年4月,为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促进队伍管理科学化,曹建华大胆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共拿出17个中层正副职领导职位进行了竞争上岗,组织36名干警进行了双向选择。人事制度改革后,中层干部平均年龄为37.5岁,比调整前平均降低了5岁,中层正职年龄最小的33岁,中层副职年龄最小的28岁,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达到 100 %,较改革前提高了15个百分点,有5名女干警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通过人事制度改革,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队伍更加和谐,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2009年该院机关被评为信阳市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该院党总支被县委评为优秀党总支,有6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其中就有3名年轻女干警,7项整体工作、42名干警受到省、市、县表彰。

热情接待 视群众如亲人

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坚持把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是曹建华最关心的问题。工作中,她坚持做到“两责”连带,即办案人员在负责案件质量的同时,负责信访稳定工作,信访稳定与案件质量连带;对分管办案工作的领导实行信访稳定与案件质量连带;信访部门和办案部门责任连带。对信访不稳定因素实行“三清”,即办案部门和信访部门每天碰头一次,做到底数清;对有上访苗头的案件,从多个方面进行风险评估,做到情况清;之后由信访部门向检察长报告,做到处理清。实行“三协调”,即与上访人的工作单位协调、与上访人居住的社区协调、与上访人有较密切关系的社会人士协调,让他们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共同达到罢访息诉的目的。每次接访时,她都要求控申工作人员认真登记,建立来访卡片,与来访者细细交谈,对一些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做好解释工作,真心实意地为上访户着想,为他们排忧解难,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冲突,(下转B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