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以开展“让人民满意”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大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打击刑事犯罪力度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治工作措施,为平安罗山建设作出了贡献。

突出重点,敢于查办大案要案。该院坚持做到“三个必查”:涉及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上学就业等事关民生的案件必查;涉及中央支农惠农资金职务犯罪案件必查;对群众联名举报、实名举报的案件必查。认真学习借鉴外地查案经验,建立重点单位资料库,从中寻找和发现线索。对大案要案的查办上提一级,由检察长亲自组织指挥,主管检察长亲自组织落实、组织协调。2009年,该院共查办涉及民生案件10件14人,其中大案8件11人,被法院判刑4人。

宽严相济,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该院针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侵犯群众财产利益等犯罪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做到介入快、批捕快、起诉快;针对受害群众多的案件,在办案的同时不忘追赃挽损,及时稳定群众情绪,防止矛盾激化。同时,建立健全轻刑案件快速办理制度,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简化案件办理流程;对事实认定与公安机关一致的只作简要说明,将审查重点放在认定事实的理由和处理意见上。2009年,该院共不批准逮捕56人,不起诉19人。通过捕前、捕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和解,该院共化解家庭矛盾8起,化解邻里纠纷15起。

控源治本,减少涉检信访发生。该院坚持把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信访工作党组例会制,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包案制度、首办责任制,切实加大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力度,对不稳定因素实行当日排查清、当日评估清、当日结清;积极总结上访案件规律,做到因案施策、有的放矢;对涉农信访案件,注重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反馈,配合他们共同做好疏导解释等工作;对重信重访案件,注重找准问题根源,对症下药;对无理缠访闹访案件,采取平和友好的态度,用心接待、用心倾听、用心办理,使其对处理结果心服口服,彻底罢访。2009年,该院共排查、处理涉检信访案件16件,实现全年无涉检赴省进京访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