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 军 赵传梅)近日,罗山县子路镇司法所在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中,成功化解一起由车祸引发的索赔纠纷。
3月8日下午,罗山县子路镇80多岁的村民陈某在女婿搀扶下来到子路镇司法所。一进门,陈某就紧紧抓住该所所长张志刚的手,痛哭流涕地请求张志刚救救他的孙子陈某某。原来,今年2月26日下午,老人的孙子陈某某(未满18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通过弯道时发生车祸,致后座的邻居罗某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某对此起车祸负全责,将其羁押。罗某的父母在悲痛之余,扬言要陈某某的父母在两星期内必须拿出24万元补偿费,否则决不放过陈某某。
子路镇司法所的同志意识到,此事如果处理不当,势必会影响两家的邻里关系,甚至引发更大的纠纷。他们立即行动,对此案展开调查。经过认真分析,他们请出双方的亲戚彭某出面工作,争取死者家人的谅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陈家一次性给付死者父母12万元补偿费。罗山县检察院根据死者父母的谅解书及陈某某的具体情况,作出免于批捕决定,挽救了未成年人陈某某的人生。至此,在子路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这起由车祸引发的纠纷得以及时化解,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