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王超)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罗山县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工作思路,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这一工作主题,多措并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注重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该院认真落实《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和十件实事承诺,大力推进法律进企业和巡回审判活动,及时解决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注重调解优先,服务和谐社会建设。该院把全员调解、全程调解等调解理念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始终,努力做好民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行政案件协调和执行案件和解工作,采取上门调解、就地调解等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注重判后释法,实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该院认真落实法律释明、判后答疑等制度,增强裁判的说服力,减少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对抗,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注重定期“大接访”,破解涉诉信访难题。该院建立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工作日院长轮流接访与定期开展集中接访、预约接访和带案下访等活动相结合,倾听群众呼声,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努力将涉诉信访化解在萌芽状态。

注重社会联动,多方化解社会矛盾。该院积极推行委托调解制度,动员法院外力量化解矛盾纠纷,促进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的有效衔接;大力推进社会法庭建设,及时发现矛盾和纠纷隐患,合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