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饶 懿)为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预防、遏制、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日前,光山县法院召开学习《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座谈会。

会议传达并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党和国家与犯罪行为作斗争过程中总结与建立起来的,核心内容为“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其标准有三:一是依法;二是审时度势,灵活运用;三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座谈会气氛轻松,讨论热烈,与会人员见仁见智,分别从水同角度作了精彩发言。与会的检察官们认为,从《意见》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对刑事政策偏向从宽,但并不是一味从宽,对严重犯罪还要严厉打击,在工作中应把握好“度”。在刑事审判中,公诉机关从“严”,辩护人从“宽”,法官要体现和把握好“济”,而“济”则表现为何时从宽,何时从严,工作实践中讲酌定情节只能是从轻量刑的情节,而不能减轻刑罚。与会的律师代表则认为,《意见》的出台不仅为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了尺度,也为律师做出切实可行的辩护意见提供了依据。宽严相济政策主要体现在“宽”、“严”、“济”三个字上,这应由刑事诉讼工作各环节共同参与,最关键的是要把握“济”,这主要体现在法院判决中,但在其他环节,如侦查机关也应予以体现和运用。

座谈会开得有声有色,各单位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意见》是目前刑事工作的一项重要政策,要在工作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宽严相济、服务大局、尊重民意、立足本职,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好刑事诉讼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保障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