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固始县检察院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贯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方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推动全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良好局面的形成。

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固始县检察院立足职能,认真落实检察环节各项综治措施,一是依法履行批捕、起诉检察职责,维护社会稳定。打击是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它措施的前提条件。该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2009年,该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286件392人,批准逮捕239件338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12件519人,提起公诉294件492人。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二是依法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责,推进反腐倡廉。该院以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和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大办案力度,惩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2009年,该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案件13件22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5件8人。该院还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在依法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该院发出《检察建议书》或《检察意见书》16份,主动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15场次,形成检察机关专门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三是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2009年,该院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3件13人。

服务大局,认真落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也是固始县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该院将“严打”与严防、严管、严控紧密结合,积极开展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项规定》,加大对破坏投资环境、破坏农村社会稳定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妥善处理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矛盾,排除不稳定因素;加强信访工作。落实检察长接待制度、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和不稳定因素风险预警措施,推行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制度,深入群众,逐案化解。2009年,该院共初查各类控告、申诉、举报案件99件99人,及时处理集体访1件,办理刑事赔偿1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