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简红军 魏 霞)近日,潢川县检察院积极落实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大刑事和解工作力度,化解社会矛盾,一周内促成两起轻刑案件刑事和解,并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近日,潢川县检察院在一周内先后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陈某、徐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经审查后发现这两起案件均符合刑事合解条件,本着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的执法理念,该院侦监部门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并向两起案件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促成两起案件当事人在审查逮捕环节达成刑事和解协议,消除了社会对抗。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罪悔过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予以谅解,并要求检察机关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