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彭绪昌 周 磊)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新县检察院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该院党组成员与中层干部签订了包含“五个严禁”(严禁冷落来访人员;严禁造成案子和办公文电的梗塞和积压;严禁每个办案环节出差错;严禁泄露涉密案情;严禁出现影响检察官形象的行为)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考核工作,做到“四带头”:带头学习宣传“五个严禁”,带头检查反思在公正清廉办案方面存在的问题,带头抵制“说情打招呼”之风,带头查处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同时,对中层干部实行“五个问责”:是否对所在部门进行了有效的廉政教育;是否对关键环节、重要部位、重点对象采取了预防措施;是否在所在部门建立了确保廉洁的规章制度;是否对发现的不廉苗头进行了纠正;是否对已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以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为载体,组织学习,提高认识,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在落实“五个严禁”的活动中,该院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五个严禁”的具体措施呈交院党组,并报送该院纪检组备案。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该院设置专门的纪检监察信访接待“窗口”,全天候负责办理信访事项,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接访;推行首访负责制,提高初访办结率,加强信访督办,对信访案件实施跟踪督办,做到件件有结果。
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建立错案追究责任制。该院立足公诉和批捕工作实际,理清错案评价标准,在认定错案后,追究承办检察官、主管检察长的相应责任,并按照该院目标考核和干部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加大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该院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使社会各界及时知晓有关监督内容,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树立新县检察院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